| 
				 會議主題  | 
			
				 多元文化發展及法制推動座談會: 「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之檢討及修改方向  | 
		|
| 
				 主 持 人  | 
			
				 羅昌發教授(台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 
		|
| 
				 會議時間  | 
			
				 95年12月1日(星期五)下午2時00分  | 
		|
| 
				 地 點  |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行政大樓2樓第1會議室 (台北市徐州路21號)  | 
		|
| 
				 
					 討論內容  | 
			
				 「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對於扶植我國文化藝術事業及輔助藝文活動具有關鍵性的影響。然而,本條例自八十一年七月一日公佈施行迄今,經歷了數位科技的發展、文化全球化風潮的衝擊、UNESCO「文化多樣性公約」的誕生及「文化資產保存法」等文化相關法規陸續增修,再再突顯了修正本條例部分內容的必要性。近年來國際間關於「貿易與文化」的爭議更象徵著全球政治經濟對於文化實踐根本結構的改變! 文化研究者對於「文化」的概念提出了許多描述,並強調「文化」必須被置於特定社會脈絡中被理解。因此我們應正視本土主要文化法規的適用爭議。全面檢討本條例在現今時空背景下所衍生的問題,積極推動文化政策並提出必要的法律修正。為協助修正「文化藝術獎助條例」文建會委託本研究團隊重新思考本條例之定位,參考國外具代表性之文化發展措施,並將聯合國文化多樣性公約之精神納入國內法制,進而提出本條例具體修正建議,以促進我國文化藝術事業之發展。本座談會擬針對相關議題,敬邀文化界人士代表、學者及專家提出意見、共同討論提供建言,以期能健全我國文化發展之法制環境。  | 
		|
| 
				 聯 絡 人  | 
			
				 丁肇文、魏薇,(02)2351-9641 ext. 681,wtocenter@ntu.edu.tw  | 
		|
| 
				 備 註  | 
			
				 請於11月24日(星期五)前以傳真(02-2351-9777)或e-mail(wtocenter@ntu.edu.tw)回覆可否出席,俾利會議作業。  | 
		|
※議程
| 
					 時間(下午)  | 
				
					 議 程  | 
			|
| 
					 1:30-2:00  | 
				
					 報 到  | 
			|
| 
					 2:00-2:10  | 
				
					 第一場:由鄰近各國文化發展措施論我國政策及修法方向 引言人:黃銘傑教授(台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由日、韓文化發展措施論我國修法方向  | 
				
					 主持人:羅昌發教授(台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 
			
| 
					 2:10-3:10  | 
				
					 提請討論: 【議題一】文化本土化與文化發展政策及推動措施之關聯-日韓法制之經驗 【議題二】外國文化政策暨文化發展基本法制對我國之未來法制發展之啟示及可借鏡之處 【議題三】中央、地方政府之文化事務之權限分配問題。  | 
				
					 主持人:羅昌發教授(台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 
			
| 
					 3:10-3:30  | 
				
					 休 息 時 間  | 
			|
| 
					 3:30-3:40  | 
				
					 第二場:由國際公約出發,檢視我國文化政策 引言人:彭心儀副教授(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教授) 從文化多樣性公約看我國文化相關法制之局限  | 
				
					 主持人:羅昌發教授(台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 
			
| 
					 3:40-4:40  | 
				
					 提請討論: 【議題一】現行法制對於促進文化發展是否有窒礙難行之處? 【議題二】現行法制是否符合推動文化事業之實際需求? 【議題三】藝文工作者現階段的急迫需求為何? 【議題四】現行各類獎勵及補助之審查程序,其決策過程是否能確保公平性及透明性?整體而言,應如何透過法律機制(例如:制訂『基本法』)以強化文化政策之積極發展精神?  | 
				
					 主持人:羅昌發教授(台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 
			
| 
					 4:40-5:00  | 
				
					 結論:羅昌發教授(台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 
				
					 
						  |